[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77H/2023-000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益乡 [ 发文字号 ] 三益府发〔2023〕4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益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4-26 [ 发布日期 ] 2023-05-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益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益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属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三益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益乡人民政府

                                                2023426

(此件主动公开)


三益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石柱县机构改革方案》《石柱县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石柱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群测群防,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军民联动、社会自愿群体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

统一领导,分工联动。在三益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业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实现联动互通,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防灾格局。

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首先作出应急响应。根据灾情(险情)等级,我乡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

1.1.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级、级、级、级。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级应急响应,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级应急响应,中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级应急响应,小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对应级应急响应,我乡根据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响应级别,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部署安排工作。

2.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队伍

2.1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县政府、县规资局对地质灾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谭徐阳为应急总指挥,乡长余海波为副总指挥,乡党委班子成员谭祈友、马泽权、牟铜、秦牵连、张瑞仙为成员的领导机构。

2.2组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

按照县政府、县规资局对地质灾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组建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具体分工如下:

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6名监测员负责6地灾点的24小时值班,各村分片包干到组,负责对本辖区的24小时监测,具体名单见附件。如突发地质灾害,须立即上报至乡党政办(023-73386001)。

事故信息反馈办公室:陈舒、马亚利具体负责信息处理工作,对事故的发生和发展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便及时作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决定。

物质应急小组:张瑞仙为组长,巫侠、马亚利、白琴等为成员。负责为抢救工作的物质、设备提供应急准备。

排险应急小组:谭祈友同志为组长,各村支书、杨毅、王勉、易彪、谭鑫、各群群防员为成员。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清理维护工作。

运输应急小组:牟铜同志为组长,马健君、徐燕为成员,负责运输人、物质、设备等应急物资。

抢救应急小组:杨利华同志为组长,马丽娟马小雨、乡卫生院全体职工、村级卫生室负责人员抢救工作。

事故调查小组:秦牵连为组长,罗雄、熊晓敏为成员,负责对事故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事故安置小组:陈德键为组长,各村组干部为成员,负责灾后人员安置工作。

3.预防及预警预报

3.1预防

3.1.1隐患排查

我乡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制度,连各同村组干部推进本行政区域的灾害隐患排查和巡查,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农房周边、旅游景区等区域的排查,并按规定将排查结果、危险等级及防灾责任单位向社会公布。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工作,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台账,分类分级管理地质灾害风险。

3.1.2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我乡通过夯实群专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三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加强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群测群防监测并逐步推进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专业监测。

3.1.3监测预警措施

我乡通过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单点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县级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人员和岗位职责,开展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实施专业监测预警工作;因地制宜使用声光报警器、鸣锣吹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3.1.4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

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规划自然资源牵头、专业支撑、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共同防治责任机制,做好本乡主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防治责任主体,督促落实防治措施。

3.2预警预报

3.2.1 预警预报的种类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3.2.2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分级响应

1)当预警预报等级为红色(级)时,需通知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人员加强排查巡查,加大监测频率,高度关注致灾体的变化,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立即发布紧急撤离信号,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并将有关重要信息快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2)当预警预报等级为橙色(级)时,需通知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人员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示其注意防范,做好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准备。

3)当预警预报等级为黄色(级)时,需通知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将监测结果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示其注意防范。

4)当预警预报等级为蓝色(级)时,需通知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人员注意查看隐患点变化情况。

5)当预警预报等级较低或在非汛期未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而局部地区出现持续大雨或暴雨天气时,地质灾害防治四重网格人员应及时告知受灾害威胁对象,提醒其注意防范;当发现临灾特征时,立即组织疏散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重要财产,启动相应级别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

4.1灾情(险情)报告

4.1.1 报警

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获悉情况的公民应立即向我乡人民政府报告(023-73386001);各村委会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我乡党政办公室023-73386001

4.1.2 处警

我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分级报告。情况危急时,应当立即组织受威胁对象撤出危险地带,必要时可强行避灾疏散。

4.1.3 信息上报

我乡接到报告后,需第一时间核实灾(险)情情况,按20分钟电话报告和40分钟书面报告要求,及时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4.2灾情(险情)分级与预警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红色、级)

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大型地质灾害(橙色、级)

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中型地质灾害(黄色、级)

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小型地质灾害(蓝色、级)

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4.3灾情(险情)应急响应

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规模和危害对象,应急响应级别分为级、级、级、级。

4.3.1 先期处置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我乡人民政府和各村委会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4.3.2 应急处置

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发生后,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我乡及村委会相关人员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受灾情况,设置警戒区域、撤离并妥善安置危险区群众、根据情况开展现场搜救,并迅速上报县政府或县指挥机构,同时抄报县级有关部门。

4.3.3 应急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我乡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灾人员给予救治、救济,做好灾民安抚、转移安置、灾后后续监测及必要的防范等善后工作。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恢复交通,保障城市功能,统筹安排灾区的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

5.2调查评估

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组在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撰写调查评估报告,明确引发地质灾害原因及责任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为人为活动引发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信息与通信保障

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远程会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信息网络,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实现全乡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全乡地质灾害应急能力。

6.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一是加强对我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加大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先进实用的科研成果运用,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6.3应急救援装备

结合我乡实际情况,配备地灾防治必需的应急装备。如雨衣、手电筒等。

6.4资金和物资保障

根据县政府建立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救援专项资金,合理用于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以及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专用物资,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5制度保障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检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速报等日常应急管理制度。

7.预案演练

一年内对辖区内所有隐患点开展一次简易应急演练,做到全覆盖。

8.附则

8.1名词解释

四重网格员:指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县地环站等四重地质灾害基层监测预警人员。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三益乡人民政府编制并负责解释。

8.3预案颁布实施

自预案印发之日起实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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